监管状态并非一成不变。2022 年至 2026 年间,FDA 把若干种多肽在第 1 类、第 2 类与从原料药物质清单中移除之间来回移动。本章追踪那些改变了诊所可以合法提供什么的决定。

监管状态并非一成不变。2022 年至 2026 年间,FDA 把若干种多肽在第 1 类、第 2 类与从原料药物质清单中移除之间来回移动。本章追踪那些改变了诊所可以合法提供什么的决定。

核心要点

  • 六种多肽获得了有利于 503A 配制资格的建议:身体保护化合物 BPC-157、KPV、TB-500(胸腺素 β4 活性片段)、MOTS-c、艾匹塔隆和司美克斯。一种多肽——Emideltide(DSIP)——被否决。
  • 投票具有咨询性质、不具约束力。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法律上不必遵循委员会的建议。任何正式变更都需要另行走一遍公告—评论式规则制定程序。
  • 规则制定通常需要 8—12 个月——而且曾经更久。自国会在 1997 年设立该清单以来,FDA 只为大约十种物质走完了这一流程。
  • 临时执法自由裁量是预期的近期路径。法律分析师普遍预计,FDA 会释放信号,表示在规则制定推进期间不会对配制这六种已获通过多肽的药房采取行动。
  • 仍然需要持照医师开具的处方。这些不是补充剂,也不是非处方产品。必须由医生评估你并开具医嘱。
  • 保险几乎肯定不会覆盖。配制药物几乎被普遍排除在保险覆盖之外。预计每种多肽每月自费 80—350 美元,另加 150—400 美元的首次问诊费。
  • BPC-157 未获 FDA 批准,也不是合法的非处方产品——无论媒体报道如何定性这次投票。委员会的建议只是更长流程中的一步。

发生了什么:2026 年 7 月 23—24 日的 PCAC 投票

FDA 的药房配制咨询委员会(PCAC)于 7 月 23 日和 24 日召开会议,评估是否应把七种多肽加入 503A 原料药物质(第 1 类)清单。

这份清单由美国国会在 1997 年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设立,它规定了持照配制药房可以合法地从 FDA 注册生产商处采购、并在有效处方下为个别患者配制的成分。进入这份清单,就是把一种多肽从”灰市化合物”变成医师监督、药房调剂的药品的监管路径。

PCAC 几乎从不会否决 FDA 工作人员的书面建议。而在这次会议上,它在两天之内这样做了六次。

第一天投票(7 月 23 日)

第二天投票(7 月 24 日)

委员会对每种获通过多肽的游离碱与醋酸盐两种形式都给出了推荐。

为什么 FDA 自己的科学家说”不”?

在听证会召开之前,FDA 的科研人员曾一致建议不要把其中任何一种多肽加入清单。他们的反对意见集中在三个主要方面。

1. 临床证据薄弱

支持这些化合物的绝大多数数据来自动物研究——主要是大鼠、小鼠和犬。设计良好的人体临床试验稀少或根本不存在。FDA 对已批准药物的标准门槛是多个阶段、纳入数千名受试者的大型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就其拟议适应证而言,这些多肽中没有一种接近这一门槛。

2. 化学命名不一致

对于其中几种多肽,FDA 审评人员表示,他们无法确认配制药房实际会配制该化合物的哪一种确切分子版本——这引发了剂量与安全性标准能否被一致执行的疑问。正如 FDA 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监管事务副主任 Russell Wesdyk 在听证会上所说:”如果你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我怎么把它放进清单?”

3. 已存在已获批的替代方案

对于每一个拟议适应证——溃疡性结肠炎、创面愈合、组织修复、失眠、偏头痛——FDA 都指出,患者已经可以获得拥有数十年安全性数据的成熟已获批药物。

Emideltide(DSIP)还招致了一项额外反对:该化合物会刺激内啡肽释放,带来理论上的成瘾可能。即使是一整周都投赞成票的委员会成员,也拒绝推荐它。它以 6—7 票未获通过。

为什么委员会还是投了赞成票?

投赞成票的八位顾问把他们的支持建立在一个减害论证之上,而这一论证已成为当前多肽监管阶段的核心。

他们的核心论点是:这些化合物已经被大量美国人在使用。其中大多数人目前是从海外卖家手中购买不受监管的”研究化学品”,没有医师参与、没有质量检测,也无法确定西林瓶里装的究竟是什么。把这种既存需求引导到持照医师与受州监管的配制药房之中——即使没有完整的 FDA 证据包——相较灰市也是一次有意义的安全性升级。

“作为一名医师,我必须确保尽最大努力保护患者安全,”小组成员 Haleem Mohammed 医生在周四的会议上说。”当我考虑对此说不、把它推向灰市时,我是否在造成更大的伤害?这正是我夜里睡不着觉的事。”

小组的人员构成也很重要。会前数日,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增补了几名成员,其中包括至少七名与多肽行业存在财务关联的临床医师和药师——销售这些化合物的诊所所有者、生产它们的药房、推广它们的咨询机构。这些成员投了赞成票。小组中的学术研究者大多投了反对票。

“我投赞成票,是因为该把这一决定交回患者、医师和药师手中了,”委员会成员、Xifin Pharmacy Solutions 首席药学官 David Pope 在 BPC-157 表决结束后立即表示。

小罗伯特·F·肯尼迪(RFK Jr.)这条线索:我们是如何走到这场听证会的

这次投票并非孤立发生。HHS 部长小罗伯特·F·肯尼迪自上任以来,一直是推动扩大多肽可得性的核心政治力量。

肯尼迪称自己是多肽的”忠实粉丝”,他告诉播客主持人 Joe Rogan 自己服用过多肽,并把 2023 年的 FDA 限制描述为把美国人推向不受监管市场的不必要壁垒。

“FDA 有一项职责:就这类问题做科学工作,然后告诉公众他们学到了什么,”肯尼迪在 Ultimate Human 播客中说。”但不要告诉医师他们能开什么、不能开什么。”

在本周听证会之前,他的立场在 2026 年已催生了两项具体的监管行动:

  • 2026 年 2 月:肯尼迪公开宣布,19 种受限多肽中约有 14 种将被从第 2 类清单中重新分类移出。
  • 2026 年 4 月 23 日:正式移除生效——12 种多肽退出第 2 类清单,放宽了对药房配制它们的限制。

7 月的 PCAC 会议是下一步:确定在这些移除之后,是否会重新打开一条受监管的药房渠道。

监管时间线:我们是如何走到这里的

三步流程:还有什么必须发生

PCAC 投票只是三步流程中的一步。以下是当前的确切状态:

第三步——FDA 正式规则制定——没有公布时间表。FDA 在法律上不必遵循委员会的建议。要把这些多肽正式加入 503A 清单,该机构必须公布拟议规则、开放公众评论、审查这些评论,然后公布最终规则。

“市场一直把三件不同的法律事件当成一件:从第 2 类中移除、PCAC 的建议,以及在公告—评论式规则制定之后真正被列入可配制的第 1 类清单。咨询委员会的建议仍会触发一个正式的规则制定周期,实际上需要八到十二个月,503A 药房才能拥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去配制这些物质。”——LumaLex Law 创始合伙人 Dustin Robinson 律师

更快的近期路径是 FDA 的执法自由裁量:由该机构发布一项政策声明,表示在正式规则制定进行期间,不会对配制这六种已获通过多肽的配制药房采取行动。考虑到肯尼迪部长公开表达的支持,法律分析师与 FDA 观察人士预计会采取这一路径。如果它成为现实,药房可以迅速行动——但执法自由裁量是非正式的,不具备已完成的规则制定那样的法律效力。

这对患者意味着什么:可及性、费用,以及什么没有变

即使有六项有利的委员会建议,2026 年年中患者面临的可及性图景依然是复杂的。

会改变的部分(如果 FDA 贯彻到底)

  • 持照配制药房将拥有一条合法路径,可以从 FDA 注册生产商处采购原料,并在有效处方下为患者配制 BPC-157、TB-500、KPV、MOTS-c、艾匹塔隆和司美克斯。
  • 这些化合物将从以灰市为主的渠道,转向医师监督、药房调剂的模式——类似睾酮与人生长激素(HGH)在超说明书处方中已走过的路径。
  • 普遍预计,一旦正式路径得到确认,远程医疗公司会加大营销与处方力度。

不会改变的部分

  • 你仍然需要持照医师开具的处方。这些不是补充剂。必须由临床医师评估你、判定存在合理的医疗需求,并开具医嘱。
  • 保险几乎肯定不会覆盖。配制药物被大多数保险计划普遍排除在外。这些都是自费支出。
  • 这不是 FDA 批准。进入 503A 清单是配制授权,而不是安全性与有效性认定。配制产品仍然绕开了已获批药物所附带的持续不良事件追踪与标准化标签。
  • 不要求不良事件报告。FDA 目前缺乏强制配制方报告这些化合物严重不良事件的权限——这一缺口在听证会上被多名与会者明确指出。

费用是多少?

依据持照诊所与配制药房的当前市场价格: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还有五种多肽在审

另有五种多肽计划在 2027 年 2 月底之前提交 PCAC:

  • LL-37——一种抗菌肽,研究用于创面愈合与免疫调节
  • 蓝铜肽 GHK-Cu——广泛用于护肤、并研究用于创面修复的铜三肽
  • Dihexa——一种研究用于认知功能的促智多肽化合物
  • 美拉诺坦 II——一种研究用于美黑与性功能的合成黑皮质素
  • PEG-MGF——一种研究用于肌肉修复的聚乙二醇化机械生长因子

如果 7 月的投票确立了先例,那些听证会将受到密切关注。小组的人员构成以及多数派采纳的减害框架提示,进一步的有利投票很可能出现——尽管 FDA 的科学家仍将有机会对每一种提出反对建议。

2026 年在何处安全地获取多肽疗法

许多成熟的多肽诊所已经在医师监督的配制药房模式下运营——从持照的国内生产商采购、要求基线实验室检查、并提供持续的医疗监督。即使在 FDA 就委员会建议正式采取行动之前,这也是当下最安全的获取路径。

你可以在我们的诊所目录中比较持照诊所。如果你已经在与医师合作、需要理清复溶多肽的剂量换算,我们的工具负责复溶体积与抽取单位。

专家背景与分析

GLP-1 受体激动剂,例如 司美格鲁肽,是一类常用于管理 2 型糖尿病、近来也用于体重管理的药物。这些药物通过模拟胰高血糖素样肽-1 激素的作用起效,该激素可增加胰岛素分泌并降低食欲。

配制药物由药师量身制备,以满足患者的特定需求,通常是在商业产品不适用时。然而,配制药物并不经历标准药品所需的严格检测与审批流程,这引发了对其安全性、一致性与有效性的担忧。

FDA 对这些配制产品的大规模营销表达了特别关切,指出其中一些可能不符合必要的质量标准。这对 GLP-1 受体激动剂尤为关键,因为精确的剂量与配方对确保治疗效果、最大限度减少潜在不良反应至关重要。

这对患者和诊所意味着什么

对患者和诊所而言,FDA 的决定可能带来重大变化。提供配制 GLP-1 疗法的诊所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服务项目,确保其符合 FDA 指引。目前正在使用这些配制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咨询其医疗服务提供者,讨论 FDA 批准的替代方案或调整其治疗计划。

这些限制旨在通过确保市场上只有高质量、有效的治疗来提升患者安全。虽然这在短期内可能意味着选择变少,但长期目标是改善整体治疗结局与患者健康。

这对患者意味着什么

使用配制 GLP-1 产品的患者应当:

  • 咨询医疗服务提供者: 与你的医疗服务提供者讨论这些限制的影响,了解它如何影响你当前的治疗。
  • 考虑 FDA 批准的替代方案: 探索经过严格安全性与有效性检测的已获批 GLP-1 受体激动剂。
  • 保持信息更新: 持续关注来自 FDA 与医疗专业人员关于配制疗法可得性与安全性的更新。

常见问题

问:GLP-1 受体激动剂用于什么?

答:GLP-1 受体激动剂主要用于管理 2 型糖尿病,并通过模拟胰高血糖素样肽-1 激素的作用协助体重管理。

问:FDA 为什么限制配制 GLP-1 产品?

答:FDA 的限制源于对配制 GLP-1 产品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担忧,与 FDA 批准的药物相比,它们可能不符合必要的质量标准。

问:这些限制会如何影响目前使用配制 GLP-1 疗法的患者?

答:患者可能需要咨询其医疗服务提供者,讨论替代治疗或调整当前疗法,以确保持续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医学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诊断或治疗。如对你的健康状况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你的医师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服务提供者。

当前 FDA 状态

PEG MGF 的 FDA 状态很直白,尽管这不是许多搜索它的人想听到的答案:在美国,它在任何适应证下、对任何患者人群、以任何剂量都未获批用于人体。[1]

要理解这在实际中意味着什么,你需要知道 FDA 如何对药物分类。一种物质可以是:(1)带特定适应证获 FDA 批准;(2)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配制获得;(3)处于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的积极审评中;或(4)未获批——即以上皆非。PEG MGF 完全落在第四类。

PEG MGF——聚乙二醇化机械生长因子——是胰岛素样生长因子 1(IGF-1)的一种合成的聚乙二醇化剪接变体。[2] 聚乙二醇化工艺(把聚乙二醇链接到多肽上)显著延长了它的血浆半衰期,相比之下天然 MGF 在循环中的半衰期只有几分钟。[3] 正是这种延长的稳定性使它在研究中很有用——它让科学家能够在多肽降解之前,研究 MGF 对 IGF-1 受体(IGF-1R)及 PI3K/Akt 信号通路的下游效应。[2] 但”在研究中有用”与”获批用于人体”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而 PEG MGF 从未跨过那道门槛。

PEG MGF 没有新药申请(NDA)、没有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也没有获批的 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带来以治疗适应证在 ClinicalTrials.gov 上注册的人体临床试验。现有证据基础是临床前的——动物研究与体外工作——没有已完成的 I 期、II 期或 III 期人体试验支持治疗性宣称。[4]

这在实际中的含义是:诊所不能合法地给你开 PEG MGF。配制药房不能合法地调配它的处方。而把它当作”研究化学品”销售的销售方,是在把这个标签当作法律盾牌,而不是在描述其客户实际的使用方式。


配制状态

这正是大量困惑产生的地方,所以我们需要精确一点。

依据 2013 年的《药物质量与安全法》(DQSA),FDA 监管两类配制药房:503A(调配个别患者处方的传统配制药房)与 503B(为医疗服务提供方生产较大批次的外包设施)。[5] 两类都被允许配制某些商业上不可得的药物——但只能使用 FDA 批准的原料药物质清单上的物质,或 FDA 批准的成品药。

PEG MGF 不在任何一份清单上。

FDA 的原料药物质清单是这里关键的把关机制。第 1 类物质是被提名纳入并正在积极评估的物质。第 2 类物质是 FDA 已评估并认定不应用于配制的物质——通常出于安全性担忧、缺乏临床效用证据,或两者兼有。第 3 类物质是被提名但尚未评估的物质。[5]

PEG MGF 甚至没有通过 FDA 的公众卷宗程序被正式提名到产生已公布类别归属的程度。它完全存在于这一框架之外——不是因为它通过了审查,而是因为它从未被提交到那种会把它列入任何一份清单的监管审查。一家为人体用途生产 PEG MGF 的配制药房,就是在 FDA 法规之外运营,仅此而已。

一些诊所曾试图论证:因为 PEG MGF 是研究用多肽而非药物,所以它不在 FDA 管辖范围内。这一论证站不住脚。FDA 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 Act)对”药物”的定义,包括任何”旨在用于疾病的诊断、治愈、缓解、治疗或预防”的物品,或”旨在影响身体的结构或任何功能”的物品。[1] 销售方或诊所一旦以任何关于肌肉修复、恢复或细胞增殖的人体宣称来营销 PEG MGF,它就符合该定义。


执法行动

FDA 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都在积极追究那些为人体用途营销未获批多肽产品的公司,而且自 2021 年以来,多肽的执法环境已明显趋严。[1]

FDA 已向多家在线销售未获批多肽产品的公司发出警告信——包括 IGF-1 变体与生长因子多肽——理由是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作出治疗性宣称。FTC 则对那些为面向消费者营销的多肽产品作出无实证支持的健康宣称的公司采取了平行行动。[6]

具体到 PEG MGF:FDA 已对营销未获批 PEG MGF 产品的公司采取过执法行动。患者与服务方应查阅 FDA.gov 与 FDA 的 MedWatch 项目了解当前执法动态,因为这一领域变化很快。

执法模式在实践中是这样的:FDA 通常针对那些在标注供人体使用的产品上作出明确治疗宣称(例如”促进肌肉修复”、”加速恢复”、”增加瘦体重”)的销售方。以冻干粉西林瓶形式销售 PEG MGF 并附带剂量说明的销售方,即使标注”不得用于人体”,也经常成为 FDA 审查的对象,因为产品呈现方式使其预期用途显而易见。[1]

如果你正从国内销售方购买 PEG MGF,你应当知道这些销售方正处于直接的法律风险之中。这一风险并不会对买家消失——通过邮寄接收未获批药品本身就产生法律暴露,尤其是当数量显示是分销而非个人使用时。


各州层面的差异

联邦法律在这里设定的是底线,但各州层面的监管会增加额外层次,且差异明显。

州药房委员会拥有监管配制药房的独立权限,可以施加比联邦最低要求更严格的标准。若干州的委员会——包括佛罗里达州、加利福尼亚州和得克萨斯州——已发布指引或采取执法行动,专门针对调剂未获批多肽物质的配制药房。在这些州运营的药房面临叠加风险:联邦不合规加上州委员会的行动。

医疗执业许可委员会在多个州已对没有充分临床依据而开具未获批多肽物质的医师展开调查。虽然 KPV 的低调意味着它还没有像司美格鲁肽类似物或 BPC-157 那样引发同等级别的州级审查,但适用于那些多肽的监管框架同样适用于 KPV。

远程医疗处方又增加了一层。疫情之后,若干州收紧了远程医疗处方规则,要求在开具某些类别药物之前进行当面诊查。由于 KPV 在联邦层面没有合法的处方路径,各州的远程医疗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于那些确实拥有配制路径的相邻多肽而言,它们很重要。

如果你正在与一家把 KPV 纳入方案的远程医疗诊所合作,你与服务方所处的州决定了哪些监管机构拥有管辖权。详情请参阅我们的各州多肽处方指南。


国际状态

PEG MGF 的监管状态在各大市场是一致的:它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获批用于人体治疗。

欧盟/EMA: 欧洲药品管理局未在任何适应证下批准 PEG MGF。它不在 EMA 的已授权药品清单上,也无法通过欧盟的集中审批程序获得。[7]

英国/MHRA: 脱欧之后,英国药品和保健品管理局维持自己的授权框架。PEG MGF 没有 MHRA 上市许可,在英国未获人体使用许可。[7]

澳大利亚/TGA: 治疗商品管理局对未获批多肽的分类很严格。PEG MGF 未列入澳大利亚治疗商品登记册(ARTG),也无法通过该适应证下的 TGA 特殊准入计划获得。[7] 澳大利亚在打击多肽进口方面的执法尤为强硬,TGA 与澳大利亚边防局开展过针对多肽寄送的联合行动。

加拿大/加拿大卫生部: 加拿大卫生部未批准 PEG MGF 作为药品。它没有作为已授权产品出现在药品数据库中,加拿大卫生部已发布指引,提醒加拿大人警惕线上营销的未获批多肽产品。[7]

对考虑海外采购的国际旅行者或患者而言,实际结论是:不存在任何司法辖区让 PEG MGF 作为治疗药物合法可得。在国外购买并带回本国,会在来源国和你的本国都产生海关风险。



本文是《多肽疗法完全指南》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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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科普与行业参考,不构成医疗建议。多肽类产品的使用应遵医嘱,并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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